为帮助考生备考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以下为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8)。
考点20:法律责任
1.未取得从业资格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2.因被迫执行违法违规指令而按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的从业人员,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考点21:高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等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备注:经理层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
考点22:任职备案机构
1.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由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备案。
2.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由期货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备案,并抄报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考点23:备案与核查
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一般董事和监事、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考点24:其他注意事项
1.期货公司免除董监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务,应当在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2.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做出决定前10个工作日将免职理由及其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3.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考点25:行为规则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则。
公司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每季度报告相关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