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经济师知识点:金融风险的分类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88年9月颁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2017年调整)中,将银行业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8大类风险。其中,特别强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象无力履约 的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 。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波动时面临的风险。
主要形式有:①重新定价风险。②利率变动风险。③基准风险。④期权性风险。
(4)风险
风险是指由于借款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变化,造成该国不能按照合同偿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两点:①借款国偿还外债的意愿;②借款国偿还外债的能力。
(5)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企业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6)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最重大的操作风险在于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7)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因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经营管理水平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恶化,以及错误的舆论导向和市场谣言等其他事故而使金融企业在声誉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对金融企业各项业务的损害极大,因为金融企业的业务性质要求其能够维持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的信心。
(8)法律风险
根据引发金融风险因素的特征,金融风险又可以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1)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能对整个金融系统,甚至整个地区或的经济主体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可能性。一般不能通过多元化分散或投资组合相互抵消、消减,因此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
(2)非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主体由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违规经营或债务人违约等微观因素引起的、个别或部分金融企业或其他融资主体在融资活动中遭受损失或不获利的可能性。由于通过加强管理、多元化分散融资,这种风险能有所降低,甚至还有可能消除,因此,又将其称为可分散风险 。
按照金融风险存在或替代的程度不同,又可将金融风险分为轻度风险、严重风险和金融危机三个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