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以下省份可以领取了
内蒙、安徽、上海、河北、江西、山东、天津
其他地区陆续开始公布领取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
各一级建造师考生合格者请注意,现各省开始陆续发放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注意关注本地领取通知。
提示:本人领取需携带准考证(准考证找不到用身份证代替)、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取需出具领取人、被领取人身份证原件、被领取人委托函(函上需被领取人签字)。单位统一领取需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需注明领取资格证书名称、领取时间、领取人姓名、被领取人姓名,并加附每名被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1.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3、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需要告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参考各地考试中心要求。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2.领完证我需要做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所以,领完证书,你和一建的情分还没有结束哦,还得关心注册的事儿。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议》中,取消了省级住建部对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审批的初审,关于证书注册,还得随时关注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