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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解析:法的本质与特征

责编:刘建婷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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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解析:法的本质与特征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思维导图汇总(第1-8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意志性”。

(2)法是凭借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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