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5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难点归纳:简易计税方法

责编:刘建婷 2018-07-13
资料领取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难点归纳: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

1.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解释】(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且会计制度不健全)为小规模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解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车等;(2)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

相关阅读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思维导图汇总(第1-8章)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