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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难点归纳:仲裁

责编:刘建婷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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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难点归纳:仲裁

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希赛网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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