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选拔、培养在本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组 长:张云怀 韩永生
成 员:李泽全 胡宝山 范 兴 李 军
秘 书:罗 平 刘 姗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设考核工作秘书1名,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给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84名,其中学硕127名(化学81名,化工46名)、材料与化工专硕57名。目前已录取推免生81名(化学42名,化工28名,材料与化工专硕11名)。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为1.54。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统一笔试与若干专家组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安排:2026年3月27-28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17:00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园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LC202
(2)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和符合初试免试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学院无二次划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z.cqu.edu.cn/news/2026-03/2462.html)。
(3)我院将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等,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费150元/人。考生报到、提交审核材料后到学院财务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园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LC205)进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7:00。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大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1)复试时间:3月28日(星期六)
考生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缴款凭证,进行“人证”识别,人证识别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上午9:00-11:00,请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关注笔试考场通知。
面试:下午13:00,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现场随机分组并等待面试。下午13:30分组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和目录公布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流程
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候考区待考,待复试老师叫号后独自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每位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并全程接受身份检查,面试时间不少于 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对任何考试违规者,取消复试。
(3)复试内容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等。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外语水平等。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排序规则
根据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三)体检
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公示
总成绩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予以公示。
2.复试监督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联系电话: 023-65678938,邮箱:1342683343@qq.com)。
3.声明
任何关于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及信息发布,皆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学院有权对任何其他渠道发布信息进行追责。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