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复试,选拔出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合格的生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监督。
主任:周喜川、唐明春
副主任:刘敏、余嘉
成员:曾浩、田逢春、冯文江
秘书:肖磊、张文婷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开展检查工作,对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院本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95名(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28名,低空技术与工程专业4名,电子信息专业63名),不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专项计划。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为2.03。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3月26日。
详细时间安排见复试流程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3月25日上午9:00-12:0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A区6楼大厅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我院将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z.cqu.edu.cn/news/2026-03/2462.html)中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
3.复试考核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我院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1)笔试
时间:3月25日14:00-16:00
地点: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前置学历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核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除上述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外,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时间:3月26日8:00-18:00
地点: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A区6楼、7楼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面试环节内容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面试、综合考核面试三部分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给出书面考核评语,以及是否通过考核的结果。每位考生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明确作答完毕考生可提前结束面试考核。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一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2、拟录取原则
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分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渠道如下:
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邮箱地址:zhangwt@cqu.edu.cn。
未尽事宜由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