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
二、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监审工作人员组成。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云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
7.《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1.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
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传相关材料,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所有复试材料,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2.考生提交签订的《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3.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的时间、内容
1.时间:第一志愿报到时间3月27日,复试时间3月28日,调剂考生根据安排进行。
2.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的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六、复试总成绩
1.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3.成绩排序原则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分开排序(第二顺序)。
(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
4.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七、录取
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八、调剂
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给予调剂。
1.调剂程序
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关闭后,在系统中按照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
我校本次调剂窗口开放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为36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
2.考生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剂专业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中除086000生物与医药外,其余专业只接收英语(一)考生调剂。
(4)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不得调入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两个专业学位可接受互相调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7)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8)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10)其他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3.调剂要求
(1)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根据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九、复试过程管理
1.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以及“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环节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研管办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以备查阅。
3.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务必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
十、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复试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或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至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
(六)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七)深化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研管办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
(九)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院研招委会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选派的监督员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十二、考生入校要求
所有考生复试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十三、附则
1.本工作方案由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3.监督电话,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871-63184632,纪委办公室 0871-63635744。
附件【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docx】
附件【附件2.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