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席、教授委员会成员、系主任
二、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组织员
三、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复试小组需在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监督下,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所有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y.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综合面试: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为100分):按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考试科目,采用笔试方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远程复试流程详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安装软件见附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9日。考生在2026年3月19日12:00前将复试审核的所有必备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1085619710@qq.com(邮箱),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学院(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南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邱靖,15179282344),并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模拟演练开始时间如下,化学工程:2026年3月20日9:00;交通运输2026年3月20日9:30。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复试工作开始后,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提交个人资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核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签字的《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可下载);
6.《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可下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可下载);
9.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二十五条规定的加分资格和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核实;
10.可于2026年9月1日前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请提交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请考生按时将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发至学院指定邮箱,并根据要求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学院。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其他材料
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2.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可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须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如初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五)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如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不在我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无需缴纳费用。
九、其他
我院纪检监察人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524。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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