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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责编:王娟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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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号)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

5月23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5月24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委社会工作部五处负责。

四、报名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13日至3月23日

2.网上交费:3月13日至3月24日

3.准考证打印:5月19日至5月24日

4.成绩查询: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5.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报考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报考条件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4.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五)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对已做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在报名期间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做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查看报考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咨询资格审核部门。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六)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20〕563号)规定执行。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

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9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

(七)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五、考试大纲

202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5版考试大纲,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答题前应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中、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对于违纪应试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八、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省委社会工作部五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栏目查看。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管理

(一)电子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领取

纸质资格证书核发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的形式。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山西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栏目,点击“申请证书邮寄”,提交证书邮寄申请。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及报考条件咨询

详询各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方式见附件。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拨打以上电话咨询。

附件:各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拨打以上电话咨询。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遇到问题需要咨询,可将问题详细描述或进行截图,发送邮件至abc7330283@163.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尽快依序回复。

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山西地区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么?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山西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报名材料,上传时须保证上传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得上传空白页、学历学位证书封皮等无效报名材料;不得上传虚假伪造的身份证件、更名改名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得上传虚假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社保等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本人须对在考试报名期间,本人报名账户下上传的报名材料负责,一经发现上传无效、虚假伪造的报名证明材料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要求,取消其报名资格;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试科目,取消其对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涉及违法违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和处理。    

二、报名时,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无法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怎么办?

(一)自行找回:

1.在报名平台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名找回”或“密码找回”按钮,选择“预留问题”、“短信验证码”两种方式进行找回。

2.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手机上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安装并申领网络身份认证凭证,扫描二维码登录。

3.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人社政务平台”,通过打开掌上“12333”APP,使用电子社保卡 扫描二维码登录。

(二)申请找回:如报考人员忘记注册时“预留问题”答案、注册手机号码也不再使用,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rsks/),点击栏目“常见问题”,查看“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

三、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是否可以进行变更?

不可以更改。请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如之前填写个人信息时,如姓名错误,身份证号正确,则报名系统会提示“该证件号码已注册,请核对姓名是否正确,若正确可继续注册”,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步,即可完成重新注册。

报名时请仔细核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结束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将无法变更。参加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所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照片上传错误,是否可以更改照片?

可以更改。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本人再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电子照片(拷贝到U盘)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修改照片须本人到现场申请修改,不能代办。申请修改照片须在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五、报名时,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改?

可以更改,但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增减、报考级别。未缴费前,可以自行在网上修改。已完成报名缴费的,不能自己修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报名期间可以申请变更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六、所学专业、学历是否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具有的条件,能否报名参加考试?所填报名信息能否通过考后资格审核?

这些问题须咨询所报考试(专业)的资格审核单位,由资格审核单位了解个人情况后进行解答。咨询电话请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报考通知。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且相应的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如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疑问,请在报名前咨询所报考试(专业)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试结束后资格审核单位对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最终审核结果以资格审核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审核意见为准。

七、报名表有什么作用?

“报名表”考生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考生留存备查。

八、合格成绩后,中途能否更换报考级别或专业?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合格”科目的,需更换报考级别的,应先咨询考试机构成绩管理部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确认可以更换后,再进行报考。如未进行咨询确认,已通过的合格科目成绩有可能被取消。

九、关于缴费

请报考人员按时完成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本项考试不设置补缴费环节,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十、报名缴费后,能退费么?

可以退费。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办理退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办理退费。

报名期间可以申请退费,报名结束后不能办理退费。办理退费后,本次报名期间无法再次报名。

十一、报名缴费后,发现少报或漏报了,能增加考试科目数量么?

不能增加。考试报名期间,每人只能报名一次,未缴费前,可自行修改。缴费成功后,不能自行修改,不能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但可以到现场办理同级别报考科目的变更(注:须缴费金额一致)

十二、在报名时,以“高中学历”报名,没有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报名么?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但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没有及时申请下来,怎么办?

以高中学历(含职高、技工院校)或中专学历报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报考人员,因学信网无法申请相应的学历验证/认证,在报名时,可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等待报名系统核查完成后,即可完成报名;其它学历的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可临时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完成报名。事后须继续在学信网完成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申请,必备待查。

十三、在报名时,报名方式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名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完成报名,可以不上传么?

不可以。根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要求,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待报名系统对其上传资料核查通过后,才能完成报名(本环节只是核查报考人员上传资料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不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均须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资格审核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四、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社会工作专业”指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学专业名称为“社会工作”,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学专业名称非“社会工作”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以其他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报考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不能通过报名系统核查,无法完成报名。

十五、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如何填报学历信息

选择“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注册学历学位环节,因未毕业,无法申请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先在学信网申请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报名系统返回核查结果后(通过或不通过都行),即可开始报名。事后须继续在学信网完成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申请,完成学历学位的注册。

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填写学历学位时,应按如下要求填写:

(1)证书编号填“无”;

(2)毕业时间填“202601”;

(3)其他信息如实填写。

非社会工作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不能以“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条件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十六、如何领取发票?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如在领取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0351-7337577(转财务科)进行咨询,或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科(516室)了解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

十七、考试成绩发布后,和自己预期不一致,是否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可以申请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404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或拨打成绩复查咨询电话0351-7337577(转考务四科)了解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及复查时限。

十八、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哪里?

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17-1号。

原文链接:https://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6zgks/202603/t20260306_10074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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