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在备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基金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3),希望对大家备考基金法律法规会有帮助。
考点9、对公募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① 承销证券;
②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③ 从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
④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⑥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⑦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考点10、对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②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③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共担损失;
④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⑤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考点11、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公募基金注册、非公募基金登记)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考点12、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督
非公开募集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非公开募集的推介方式应当采取非公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