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规则详解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为总分的60%,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经济》:
单选题60题,每题1分;
多选题20题,每题2分;
总分100分,60分及格。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
多选题30题,每题2分;
总分130分,78分及格。
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
多选题30题,每题2分;
总分130分,78分及格。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单选题20题,每题1分;
多选题10题,每题2分;
案例题5题,占120分;
总分160分,96分及格。
成绩管理规则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管理根据考生报考的情况不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实行为期两年的成绩管理。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将被作废。
2.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免考人员:
实行为期一年的成绩管理。考生需在一年内完成剩余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增项考试的人员:
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用途
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重要的职业价值。首先,它是一块敲门砖,有助于提升个人的职业竞争力,为晋升和加薪提供有力支持。其次,由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难度较高,通过考试的人员往往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这使得证书的价值更加凸显。尽管考试通过率不高,但正是这种高难度确保了证书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