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希赛网站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详解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管理规定根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全科考生: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其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例如,考生可以在第一年考完所有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逐步完成。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的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之前已取得的成绩将被作废。
2.部分科目免考考生:对于拥有免考资格的考生,其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这类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科目,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考生: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增项考试是指已经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希望增加其他专业资格的情况。
各省合格分数线是否一致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在全国范围内是一致的,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根据历年数据,今年各省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