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市政道路安全围护规范是确保市政道路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一建市政道路安全围护规范相关内容。
一、围挡设置规范
围挡类型与材料:
施工现场围挡应选用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硬质材料,如砌体、金属材板等,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篱笆或安全网等易损材料。
根据道路类型和施工周期,可选择不同类型的围挡,如C型围挡(C1、C2、C3型)、E型围挡、锥形帽等。
围挡高度与设置
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应不低于1.8m,在市区内应不低于2.5m,且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围挡标识与警示
围挡上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灯具,以便在夜间或视线不良时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警示标志和灯具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正常发挥作用。
二、安全设施与防护
临边作业防护:
在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支架平台边、桥梁结构旁边等作业面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组成,确保防护效果。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充分识别有限空间存在位置和主要危险因素,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职责。
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其他安全要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安全检查与监督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