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考生备考,希赛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100条(8),希望对大家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会有帮助。
71. 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2. 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73. 代销金融产品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74、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
75、证券法的适用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3)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76.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①货币;②实物;③知识产权;④土地使用权;⑤其他财产权利;⑥劳务。
77.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得赎回,因此,基金份额的总额即基金规模在基金存续期间是固定的。
78.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79.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80.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