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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考生备考,希赛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证券法(3),希望对大家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会有帮助。
损 害客户利益 |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 |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 | |
(3)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 |
(4)为牟取佣金收人,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 |
(5)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 |
违反上述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上市公司收购
♦ 收购要约(公司及全体股东) | |
要约收购 | ♦ 收购股份(全部或部分) |
-30% | ♦ 期限(30~60 日) |
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不得以要约以外的形式或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 |
♦ 收购协议 | |
协议收购 | •达成协议,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
♦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 |
其他合法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