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面向从事社会服务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开展的国家级能力评价体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良好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对应级别所规定的学历背景与实务经历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适用于初步进入社会工作领域的从业人员。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且实务经历不少于2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者);其他专业大专学历者需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则需具备至少2年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侧重对专业能力与持续实践的综合考察。报名条件包括:持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且累计从事社会工作达6年;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有4年实务经历;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者需满3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历者需满1年;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可直接报考;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其社会工作从业年限须在对应学历要求基础上延长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资格准入与经验双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恪守职业伦理;同时须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并在取得该资格后继续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年度的12月31日。
关于工作年限认定,统一以考试当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节点;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凭在读证明报名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所称“社会工作”涵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广泛领域,其核心内容包括生活帮扶与生计发展支持、情绪疏导与精神抚慰、矛盾调解与家庭关系协调等专业化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