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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在其职业生涯中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并在再次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各省各地区民政部门或社会工作协会负责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包括网上在线继续教育和通过继续教育机构实行现场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有关具体教育方式,可在相关部门网站进行查看或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工作协会咨询。
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助理社会工作师需要累计不少于72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时间;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需要累计不少于9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