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的吗

责编:汪萍 2021-01-11

根据《人事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设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2008年起,助理社会工作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科目。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两门,均为客观科目。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