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工作人员为1-12级,主管为4-15级,负责人为7-18级。
1、在岗位和能力素质不变的情况下,工作年限每满3年,从次年1月起提升1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相应延后升级。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优秀的,可提前升1级,提前升级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2、受教育程度以大专及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本科学历可提升1级,硕士研究生可提升2级,博士研究生可提升3级。
相关专业水平以初级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聘为初级的,可提升1级;聘为中级的,可提升2级;聘为高级的,可提升3级。
根据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专业水平提升等级,按就高原则确定。
3、对于岗位变动、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的情况,从次月起提升等级。
薪酬水平:本区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水平,原则上按照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1.4倍之间进行确定,并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报考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