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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铁道大学MEM复试要求

责编:彭静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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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提高政治认识,加强思想引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坚持科学评价,全面综合考查。强化复试环节,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在复试环节加强对学生综合水平和能力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 严格招生政策,维护考生利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录程序,确保结果公平。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工作

1.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以校长为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 招生院系所主要职责和要求如下:

(1)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为单位负责人,组员为各学科负责人。

(2)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和工作纪律,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组建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应由5名(含)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可根据各单位实际设助理1名协助网络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统一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组织好本单位的复试工作以及本单位复试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各专业考生的资格审查、面试工作,对本单位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 研究生学院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招生院系所进行资格审查,并指导复试全过程。

4. 复试面试环节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阿里钉钉”,应急系统使用“腾讯会议”,具体的操作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

1. 考生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不得有他人进入。面试期间未经复试小组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2. 复试开始,考生用摄像头拍摄房间整体情况,然后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一面对摄像头)放于头部一侧后,靠近摄像头保持2秒后回椅子上就坐准备复试,复试前做出视频承诺(我叫**,现郑重承诺,本人已阅读和签订学校发布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一定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内容可提前抄写在纸上复试使用。

3. 面试期间,考生头部和双手在摄像头拍摄范围内,正面免冠直视镜头,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使用美颜、变声。未经复试小组允许不得离开座位,不能有操作电脑、手机等各类动作。

4. 考生不得录制和拍摄全部的复试过程,若有违反甚至在网络传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理,直至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5. 面试期间若出现网络不畅或信号中断,应立即查明原因重新登录,确保手机畅通,积极与复试小组老师联系并说明原因。若发现是个人故意切断网络将认定复试不合格。

6. 学科复试小组秘书(含助理)负责面试系统的管理、通知考生备考和面试记录等工作。

7. 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主持,安排小组成员宣读规定的回答题目,由考生回答。组织复试成员当场核实最终复试成绩,并在成绩单上签字。

8. 研究生学院负责网络复试平台的选购和整体协调工作,同时协调现代教育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支持等。

四、考生提交资格审查和业绩材料

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政审表、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成绩单、学籍学历、学位等资格审查材料和主要业绩等材料的电子版(每页的幅面按A4纸大小设置),具体的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以复试通知发布为准。

五、复试内容和要求

我校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简称“专业”)的复试内容如下,其中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和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要求不同,在以下单独列出。

(一)各专业的复试内容和成绩(除上述4个专业)

1.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和成绩比例分配如下:

⑴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完成,听力部分由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方式,如放录音学生回答问题或者由复试小组成员问答式测试。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⑵ 专业课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由复试小组针对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专业自身特点,采取随机抽题作答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⑶ 综合面试:以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形式进行。若随机抽题作答应由考生随机选取,由复试小组成员读题,考生作答。满分100分,折合为60分计入复试成绩。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系所组织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网络视频平台,在全程视频监控下进行在线开卷或闭卷考试,提交试卷的扫描版进行评阅,纸质邮寄后学校留存,全程视频录像。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二)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内容和成绩

1.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和成绩比例分配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重点考核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课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由复试小组针对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进行考核,招生学院根据专业自身特点,采取随机抽题作答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形式进行,若随机抽题作答应由考生随机选取,由复试小组成员读题,考生作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根据专业特点选择不同方式。满分100分,折合为60分计入复试成绩。

2. 同等学力考生不安排加试。

(三)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复试内容和成绩

1.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和成绩比例分配如下: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完成,听力部分由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方式,如放录音学生回答问题或者由复试小组成员问答式测试。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重点考核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100分,折合为20分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以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形式进行,若随机抽题作答应由考生随机选取,由复试小组成员读题,考生作答。满分100分,折合为60分计入复试成绩。

2. 同等学力考生不安排加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规范和要求

1. 远程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各招生院系所制定综合面试、专业课测试、英语及听力口语测试的评分标准,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评分标准应统一,并于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 综合面试环节充分尊重复试小组的评价选择权,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同时,综合面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区分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切实选出优秀人才。

3. 复试环节要有详细记录,给出评语和复试成绩,并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六、复试比例

1.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2.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考虑到调剂考生可选择多所学校参加复试的不确定性,复试人数满足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同时满足招生计划数与一志愿合格数差额的3倍左右。

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办法

1. 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成绩(折合为100分)´70%+复试成绩´30%。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学科复试小组写出书面意见,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 各专业按复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录取。

4.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

6. 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违纪作弊或体检及政审不合格等现象,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7. 新生入学后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环节,发现复试环节存在作弊、原件材料不符合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8.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要求在职定向就业)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身体原因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务必提前告知学校,不告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发拟录取通知后,具体体检要求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十、申诉和投诉受理

考生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请实名向研究生学院或校纪委进行申诉和投诉,我校对考生实名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生学院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021,邮箱:clz@stdu.edu.cn,地点:第五教学楼113室。

校纪委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119,邮箱:jiwei@stdu.edu.cn。

十一、其他

我校及招生院系所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发布或单独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述事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通知,内容如有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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