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院成立7-9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学生的思政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应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须有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负责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订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5月12-15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3-26日。由各学院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提前公布。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比例
各专业(方向)依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2.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0年A类地区线。一志愿线上生源超过复试比例的专业(方向),可根据复试比例自行上调总分线或业务课分数线。第四轮学科评估等级为B-及以上的学科可根据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发展需要,自主确定业务课单科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所在专业(方向)复试线基础上单科降10分,总分降40分。
根据上述要求,我校各学院制定并公布各专业(方向)《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包括: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复试要求、拟录取办法,以及拟调剂人数等信息。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审核合格者,须缴纳复试费,艺术类、建筑设计类学科考生240元/人,其他考生180元/人。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应招生专业要求,同等学力与部分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拟录取成绩。每门加试合格者,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自选技术可靠、视频流畅、能够留存过程的其它平台,选定平台后需向研究生处备案,并提前编制操作指南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含三部分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对应专业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对应综合面试)。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时间5-10分钟。采用面试对话方式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时间10-15分钟。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复试大纲进行足量题库命制,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采取其他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但需提前向考生公布。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时间15-20分钟。以面试问答的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查。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MBA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单独制订,标准与学校复试方案一致,公布前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4.复试时须注重对本(专)科期间的成绩及专业能力和素养的考查。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结合专业特点,注重专业知识的结构合理性、全面性及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应查看考生平时成绩,重点考查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山东建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我校体检将在入学后、学籍注册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5月20日。如有调剂录取不满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再次开通。
(二)调剂要求
1.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0年A类地区线。
2. 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调剂至学术学位的,初试统考科目需完全相同。
3. 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可以从英语一调至英语二但不可从英语二调至英语一。
4. 初试未考数学的,不能向初试设数学科目的学科调剂。初试科目为自命题英语的,不能向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的学科调剂。
5.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调剂按照要求执行。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既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也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且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的调剂。
6.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在校内专业(方向)之间调剂的,可视为一志愿考生;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为调剂考生。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调剂。
7.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各学科专业在遵守上述原则基础上,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另外设置接收调剂生初试分数、本(专)科所学专业或学业水平的基本要求。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流程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平台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学院将陆续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于2小时之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2.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调剂生遴选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符合上述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各学院应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经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通过的调剂生遴选原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可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见,调剂至有缺额的相近专业(方向),并签订确认书。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各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调剂考生经复试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系统短信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
(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研究生处将组织督导员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督导。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邮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邮箱:yzb@sdjzu.edu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招生工作”专栏对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进行公布。
全部学科复试结束后3天内,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疫情防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1.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疫情防控专班在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副校长牵头负责,研究生处为工作专门主责部门,校医院、校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各二级学院为工作专班参与部门,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2.我校全部专业实施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处于家中或其它独立封闭的环境中,做好自我防护。
3. 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须进行体温检测。各学院在本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设立复试考场,同一复试小组评委及秘书应在同一考场内,复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做好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复试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复试开始前应对房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开关等,每天考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5.复试期间,校医院专职医务人员驻校服务。
八、宣传方案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通过电话、邮件、QQ等方式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信息,做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的“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