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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范围为30%~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3.我校2019暑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夏令营专业相同的合格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生源不足而多批次调剂复试的学院,应在本批次复试名单中择优录取,并及时公示该批次复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