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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专业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后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的。
(二)研究生院根据初试、复试量化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将《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通知由研究生院发送。拟录取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