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依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说明
2026年,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为兵器科学与技术,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招生计划数3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业年限为4年,一般最长不超过6年。
入学时间为2026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拟报考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条目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5日。
2、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同时须在报名时间完成网上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未完成确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期间,考生须按照学籍学历校验提示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过考生确认的最后一条报名信息有效。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硕士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有关信息的,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我校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
五、考生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至2026年5月16日10: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初试等后续考核环节。)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号+考生姓名+2026年博士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签字部分须手写签字后再扫描;每项材料一个PDF文件,且以相应材料名称对PDF文件进行命名;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后再发送)。
1、沈阳理工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签名应手写或加盖推荐人个人名章,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沈阳理工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考生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有关提示打印,考生签名应手写);
4、本科毕业/学位证书、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籍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当日提交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
6、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也可以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7、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报考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导师签名应手写或加盖导师个人名章,应同时加盖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印章)。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试时间确定后将及时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一)初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00分,业务课二满分100分。
(二)复试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研究生院报到,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做到诚信复试并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2、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和《自然辩证法》。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3、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复试材料,并提交给考核组人员。复试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资格审查材料)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着)、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考核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于确认待录取后5个工作日内以“EMS形式”将体检报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邮寄给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4686219,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综合楼C区315室)。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导师招生指标,择优录取,拟定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在录取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与所在工作单位、沈阳理工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调取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九、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定向就业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费、奖助学金见学校相关文件。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工作办法做出相应调整。
附件请见原文链接: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info/1069/31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