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发放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4年1月30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考生,目前证书领取提供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供考生自主选择。自愿选择邮寄领取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到报名时所选“报名地市(报名地市名称在准考证左上角)”对应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节假日休息),请用电脑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点击首页右侧“地市联系方式”查看详细领取地址。
二、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sks.org.cn/hljrsks/ks11/view.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