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对于人才落户的要求均有不同,因此积分落户的政策各地区业不同,具体请以当地出台的人才政策指引为准。
一、上海经济师积分落户政策
如上海经济师积分政策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这一指标的加分政策如下: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也就是说,中级经济师可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也就是,高级经济师可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初级职称并没有在积分落户的政策通知里面体现,由此可知,初级经济师是不可以申请上海的落户积分的。
二、天津经济师积分落户政策
天津地区,取得高级经济师证书可积30分,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可积20分,取得初级经济师职称可积15分。
三、广东经济师积分落户政策
广东省广州地区,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直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