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
关于领取广西考区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递领取
(一)信息填写。考生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系统(网址:http://zscx.gxpta.com.cn)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登记(免付邮费)。
(二)证书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查看EMS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电话,考生领取证书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服务咨询。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0771-2189662,证书系统咨询电话:0771-12333(自治区本级—社保和劳动业务)。
二、现场领取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领取。
(一)领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二)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三)咨询电话:0771-5595390、0771-5595386。
(四)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三、其他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6号)的文件精神,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按规定进行销毁。已制发电子证书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不再办理补发,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pta.com.cn/ksxm/zyzglks/jjzyjszgks/jjzslq/t1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