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 号)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2023年度黄山考区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通过104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hssrskszx@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安排工作人员,从对应的考试数据中按照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数(不含已参加过考前现场核查的部分人员)5%的比例,随机抽取6人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抽查对象须提供从事所报考的相关专业(如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年限证明(年限要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地址:http://www.cpta.com.cn/test/78.html)。所有材料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扫描形成的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考试名称(初级或中级经济师)+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ssrskszx@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59-2359197(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四、抽查结果反馈
抽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通知本人,并上报至安徽省人社厅专技处和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
1.2023年度黄山考区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104人)
2.2023年度黄山考区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名单(共6人)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rsj.huangshan.gov.cn/tzgg/9159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