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规则包括市场进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仲裁规则。
一、社会主义市场规则的定义
国家制定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的制度、法规和准则的总称,包括进入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以及处理相互关系的准则。
二、社会主义市场规则
1、市场进入规则
市场进出规则是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即商品)进入或退出市场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商品进出规则是使市场主体和商品进出市场的行为规范化,是保证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制度基础。
2、市场交易规则
市场交易规则是各市场主体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市场规则的最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交易方式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
3、市场竞争规则
市场竞争规则是国家为维护市场各主体之间等价交换、公平竞争,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定和要求,依法确立的市场竞争行为准则与规范。市场竞争规则是市场主体之间地位平等、机会均等竞争关系的制度体现。
4、市场仲裁规则
市场仲裁规则是市场仲裁机构在对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进行仲裁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仲裁规则最重要的是遵循公平原则。加快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形成完善的、系统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
三、社会主义市场规则的基本原则
1. 公平竞争:社会主义市场规则要求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2. 公平分配:社会主义市场规则注重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合理,通过税收、福利等措施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3. 公共利益导向:社会主义市场规则强调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不仅注重效率和经济增长,也关注人民群众的福祉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