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 号)部署,现将我省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设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 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点
初、中级经济考试定于 11 月 11 日、12 日进行,分 2 天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见附件 1)。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点分别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于 8 月 9 日至 18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时间同步缴费时间。
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11 月 6 日至 10 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 3)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作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取得证书后,信息不再修改。
五、收费标准和票据获取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 号和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 65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六、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并且学历证书网上自动核验通过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原文链接:http://zjks.rlsbt.zj.gov.cn/art/2023/7/27/art_1229635557_21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