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就是财政以国家为主导确立分配关系进行分配活动过程中内在的客观的职责和功能,由财政本质决定,是财政本质的具体表现。
二、财政的三大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是指将社会资源(人的知识、智力、劳动力、资本、土地、财产等)分配于不同的使用方向,进而形成一定的资产结构、产业结构、技术机构和地区结构,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全社会资源配置达到较优效率状态。
(2)收入分配职能
狭义:通常就是指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主体(分配主体)参与经济活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如:工资、资金、津贴等。
广义:指分配主体通过分配取得收入和财产的分配格局,包括货币所得和财产所得的分配。
一般情况下,收入分配即是指国民收入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经济主体或个人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以及受各种非竞争因素的干扰,各经济主体获得的收入会出现较大的差距,甚至同要素及劳动投入不相对称,而过分的悬殊将涉及社会公平问题。因此财政的额收入分配职能主要是确定显示公平分配的标准和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特殊机制和手段。
(3)经济稳定职能
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政府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实现充分就业、通货稳定、合理的国际收支状况等目标,以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能和任务。
1.充分就业
2.物价水平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