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了解,浙江2021年经济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详情如下: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一)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在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报考资格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须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所在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逾期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四)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所在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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