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确定为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0月31日,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考后60日内,当考试成绩公布过后,还要进行资格核查。山东省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核查方式为在线核查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更多详情如下:
一、考前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高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4月22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
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名中级考试应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高级考试应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以下四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
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4.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考后资格核查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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