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员:
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1日、22日举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请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人员须知
1、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人员务于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4∶35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前30分钟,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在“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边角,准考证仅限携带一张。
4、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5、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人员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6、考试开始5分钟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人员不得中途离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正常交卷的人员可提前离开考场。
7、人员登录机考作答系统后,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按规定流程操作;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举手说明情况,由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处理。人员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因人员错误操作导致考试终止、答题数据异常的,由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8、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
9、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0、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
11、人员应了解《日照考区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地址及考场分布平面图》(日照市人社局网站),避免走错考点考场。人员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1号令)
第六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人受理人员投诉举报,对举报线索可靠、证据确凿的,将严肃查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7886;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633-8777835)。
四、温馨提示
1、请仔细阅读《2020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公告栏”),了解考试防疫要求。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2、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3、人员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4、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成绩查询和领取证书时使用。成绩查询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我们期望广大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
原文链接: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11/13/art_33220_10012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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