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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单科合格的成绩可以保留到第二年,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