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预约成功后,不错过重要时期

点击预约

广东关于经济师报名条件补充规定通知

责编:金荣 2019-12-20
经济师资料领取

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人职发[1993]3号

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顺利实现经济系列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制度向资格考试制度的过渡,现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如下;

一、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暂行规定》中第八条第1款和本规定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二、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三、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符合《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可按下列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现在机关工作和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五、本规定第四条只适用于1993—1994年度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开始,除第一、二、三条规定外,一律按《暂行规定》执行。

热门: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 | 2022年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

推荐:202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 | 2023年经济师考试科目

备考:经济师历年真题练习 |  经济师0基础复习资料  |  0元领经济师免费课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