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海省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341号)精神。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半年组织的12项资格考试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6月至11月。为确保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序组织,现就资格考试审核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考试组织机构对考生资格条件、学历学位等信息的审核贯穿于整个考试及证书发放全程,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在刚刚结束的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中,我省发现有部分考生无视“告知承诺制”报名要求,利用我省不需要现场提供证明材料这一便民措施,在报名过程中钻了空子。因学历无法在线核验真伪,部分考生上传虚假学历证明骗取学历核验通过,严重违背了 “告知承诺制”这一便民政策。
现要求对2019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下列人员(名单附后)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来且利用我省经济报名通过条件报考其它资格考试者,将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处理,情节严重者,我们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审核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恒邦紫荆城4号写字楼写字楼一楼服务大厅
资格复审电话:0971-8258591
附:现场复审考生名单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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