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查的通知
凡在安顺考区参加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不低于84分的考生,请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查。
一、资格复查人员需提供材料:
1、《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较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能办理资格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所有提交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二、审核时间:
1月2日—年1月17日(工作日内)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审核地址:
安顺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安顺市政府大院综合大楼301室)
特别提示: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275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1-33281804
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需到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空白报名表并经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进行审核。
来源:安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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