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绍兴考区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中级经济考试)绍兴考区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查对象
凡报名参加2018年度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包括老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考后资格审查。
二、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关考生务必于2019年1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绍兴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市人力资源大楼附楼五楼B535教室)参加考后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75-81503311、0575-81503310。
三、考后资格审查资料和要求
1、需提交的资料
(1)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需经考生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盖章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初中、高中、中专毕业,符合中级条件报考的,还应提供助理经济师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关规定要求
(1)各有关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审查资料可委托他人代审。
(2)按后学历(学位)资格报名但又未达到报考年限条件的,除提供后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前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
(3)提供的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的,考生自负责任;提供不实资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绍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