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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知识点:收入分配职能
1、含义:
财政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手段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果的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初次分配是按生产要素及其价格分配,政府要通过再分配调整。
2、机制与手段:
(1)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财政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2)加强税收调节:
通过税收进行的收入再分配活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收入的直接调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如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将企业和个人的收益调节到合理水平,通过资源税调节自然资源形成的级差收入。
(3)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
通过转移性支付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是将资金直接补贴给地区和个人,有明确的受益对象、受益范围和政策选择性,对改变社会不公的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如增加对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区的转移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个人转移性支出等。
(4)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
通过公共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如公共卫生防疫、福利设施与服务、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的收入分配,在受益对象上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