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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知识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经济师 金荣 浏览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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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知识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

①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②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2)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①物权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

②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即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①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物权设定必须公示。

②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不需要公示。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①物权的标的是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而不是行为。

物权只能以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为客体。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体都不可成为物权支配的对象。人体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和手段与人体分离之前,也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

②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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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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