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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考生备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基础知识,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基金基础知识易混淆知识点(16),希望对大家备考会有帮助。
39.风险调整后收益
【考法1】风险调整后收益的具体含义
【考法2】各比率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 含义 | |
夏普比率 | S_p=((R_p ) ̅-(R_f ) ̅)/σ_p | 单位总风险下的超额收益率 |
特雷诺比率 | T_p=((R_p ) ̅-(R_f ) ̅)/β_p | 单位系统风险下的超额收益率 |
詹森α | α_p=(R_p ) ̅-[(R_f ) ̅+β_p ((R_M ) ̅-(R_f ) ̅ )] | 基金组合收益中超过CAPM模型预测值的超额收益 |
信息比率 | IR=((R_p ) ̅-(R_b ) ̅)/σ_(p-b) | 表示跟踪误差 |
40.绝对收益归因和相对收益归因
绝对收益归因考察各个因素对基金总收益的贡献,其本质是对基金总收益的分解。
相对收益归因是通过分析基金与比较基准在资产配置、证券选择等方面的差异,来找出基金跑赢或跑输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41. 场内证券交易结算原则、方式与内容
(一)结算原则
原则 | 法人结算原则 | 以结算参与机构为单位办理证券资金的结算,结算参与机构以法人的名义直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包括五大类:担保交收账户、非担保交收账户、基金账户、结算保证金账户和价差保证金账户。 | ||
共同对手方制度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一般由结算机构充当 | |
货银对付原则 |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
分级结算原则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与其客户 |
(二)结算方式
方式 | 净额结算 | 在一个清算期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价款的清算只计其各笔应收、应付款项相抵扣后的净额,对证券的清算只计每种证券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多边净额结算中中国结算公司是共同对手方) |
(双边、多边) | ||
全额结算 | 每笔证券交易均独立结算,同一结算参与人应收资金(证券)和应付资金(证券)不进行轧差处理。 |
(三)结算内容
内容 | 证券交收 | 两个层面:一是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二是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 |
资金结算 | 托管人结算模式 | 托管资产场内交易形成的交收资金由托管人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交收,然后由托管人负责与托管资产组合进行二级清算。 | |
券商结算模式 | 也称第三方存管模式,是指托管资产场内交易形成的交收资金由证券公司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收,然后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进行二级清算,客户的交易资金完全独立保管与存管银行,而不存放在证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