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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 |||
需人工核查 | ||||
免试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部分科目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增报专业 | 通过 |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 |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考生 | 全部考生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报名表》,报考免试部分科目和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符合免试和增报专业条件的材料原件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
(1)2024年6月12日0:00至6月21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4年6月13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