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川人考函〔2024〕21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4〕18号)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将于2024年毕业的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报考人员,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无法提供学历认证/验证报告的,在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证明(模板见附件),由资格核查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名。
2、上述报考人员必须在8月20日前向资格核查部门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验证报告。未按要求提供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在读证明(模板)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6-79558A8DE37112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