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8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四、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
2.报考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6.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具体流程请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6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7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8日。通过资格核验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兵团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和兵直(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阿拉尔市)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第八师(石河子市)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兵直、第二、六、十三师的在兵直(乌鲁木齐市)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2024年12月上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
1.电子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2.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证书发放通知”查看证书发放进度,在首页“证书办理”栏目申领证书。
八、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考试费及考务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电子发票”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4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btpta.xjbt.gov.cn/c/2024-05-28/83396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