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对成绩有异议时,考生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复查:
了解复查范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主要核查的是主观题试卷的卷面是否有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以及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情况。对于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通常不属于核查范围。
准备申请材料:考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照片、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以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复查申请表。这些材料需要按照指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
提交复查申请: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的提交时间以及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考生需要按照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
等待复查结果:复查结果一般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后,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通知申请者。如果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负责纠正。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只是对成绩进行核查,不会重新评阅试卷。同时,复查结果将作为最终成绩,不再接受其他申诉。因此,考生在提交复查申请前需要认真考虑,并确保自己符合复查的条件和要求。其次,由于复查过程涉及多个环节,且需要进行评阅,因此整个过程可能会比较耗时。建议考生在提交复查申请后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