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确保证书办理规范、高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我省有324人通过考试(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证书办理事项
(一)提交有关资料。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时须由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办理时间为2024年1月至2月,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地点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5、6号工位(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
联系电话:0971-8258591
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d6f64c4cbdb194a552285e1281f46eb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