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联系电话:0743-8222653。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州财政局B栋2楼),联系电话:0743-8222104。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hunanpea.com)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rsj.xxz.gov.cn/zwgk_170/fdzdgknr/tzgg/202312/t20231208_2105157.html